海口兩公交車相刮
  司機糾集朋友打人致死
  □記者 李美香 通訊員 胡坤坤
  本報訊 朱某海原是海口28路公交車司機,楊某力(歿年47歲)原是海口21路公交車司機。2013年12月27日14時許,因兩路公交車相刮,兩人發生爭執,楊某力掰下朱某海車上的倒車鏡後駕車離開現場。朱某海懷恨在心便糾集王某某、劉某某、黃某某討說法。
  2013年12月27日18時許,朱某海駕駛已遮擋車牌的汽車載著王某某、劉某某、黃某某到達海口美蘭區海甸島白沙門公園附近21路公交車終點站等候楊某力。19時許,楊某力回到調度室。朱某海、王某某、劉某某、黃某某上前與楊某力爭吵並相互推搡,楊某力撿起一根鐵棍擊打朱某海頭部。見朱某海被打,王某某、劉某某將楊某力推進調度室,楊某力的鐵棍掉落在地。朱某海見狀,撿起地上的鐵棍衝進調度室,黃某某撿起一塊磚頭尾隨朱某海進入調度室。進入調度室後,朱某海持鐵棍朝楊某力的頭部擊打三四棍,致其受傷倒地。隨後,4被告人一同駕車逃離現場。楊某力被送往海口市人民醫院搶救,後經搶救無效死亡。
  作案後,朱某海在王某某、劉某某、黃某某陪同下到醫院治療。途中,朱某海撥打電話報警並告知正在前往醫院。公安人員趕到醫院,將4人抓獲。
  海口市檢察院認為,朱某海、王某某、劉某某、黃某某無視國法,共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一人死亡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充分,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法庭將擇日宣判。  (原標題:司機糾集朋友打人致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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